资源与产业 ›› 2016, Vol. 18 ›› Issue (2): 31-35.DOI: 10.13776/j.cnki.resourcesindustries.20160325.001
李英娇1,2,龙士清1,2,向新涛1,2,谭皓月1,2,黄培培1,2,董毅1,2
LI Ying-jiao1,2, LONG Shi-qing1,2, XIANG Xin-tao1,2, TAO Hao-yue1,2, HUANG Pei-pei1,2, DONG Yi1,2
摘要: 针对重庆市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的监督管理等方面,以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监测制度落实为主要依据,对监管机制现状和存在问题开展研究。重庆市2013年起各区县(自治县)逐步开展并落实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制度,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重庆市采矿权开采和管理主要涉及的监管主体包括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采矿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监管内容包括维护矿山开采安全、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和保护地质环境,保障可持续发展。当前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包括3个方面:1)监管职能部门交叉;2)职责不够明确、矿山违法行为突出;3)预防、处罚机制不够健全、储量动态检测与储量管理未进行有效衔接。健全当前监管机制的相关对策主要为:1)明确实地核查及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原则,确定各方职责;2)积极落实实地核查制度,加强矿山企业问题的发现和处理;3)建立动态检测数据库,将动态检测工作与储量管理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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