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产业 ›› 2008, Vol. 10 ›› Issue (2): 76-89.
(1.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综合考察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06;2.山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山西 太原 030024 )
(1.Comprehensive 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Resources, Shanx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Taiyuan030006, China;2.Shanxi Institute of Land Survey and Planning, Taiyuan030024, China)
摘要:
由于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当前基本农田保护理论和实践之间存在冲突,基本农田概念与园地、部分林地之间存在混乱关系,基于此,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理论研究和逻辑分析法等,从基本农田与耕地、农田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耕地与园地(及部分林地)的关系以及从基本农田保护的目的能够达到、手段能够实施的角度分析,认为原有基本农田概念确实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对基本农田概念进行理论探讨和调整是必要的。基本农田的内涵应该是国家长期或一定时期内不得占用的农田,是具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改造的优质农田和潜在的优质农田,外延是提供食物和工业原料的粮、经、饲、园、绿、桑、茶、果和药的草本农作物和木本农作物等的生产基地,基本农田的范围由原来的耕地扩大到了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类型。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