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产业 ›› 2010, Vol. 12 ›› Issue (6): 167-172.
罗小南1,2,岑 况1
LUO Xiao-nan1, 2, CEN Kuang1
摘要:
本文从探矿权出让制度形成背景,探矿权所具有的高风险高利润特征,及探矿权存在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性,论证了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的不合理性,并对其引发而导致探矿权生产不足、加大了探矿权二级市场的炒作行为、造成政府管理被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分析。认为“招拍挂”出让探矿权追求的是形式上的公平,实际却违背了探矿权市场自身发展规律,在实践过程中时常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阻碍了国家出让探矿权根本目的的实现。国家出让探矿权根本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入到找矿事业,为国家找到更多更富的矿藏,从而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矿业权市场的发展不能脱离这个根本目的。文章最后给出了几点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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